石楼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绩效管理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七、结余分配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
十、项目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指导执行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森林经营、利用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天然林保护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国家湿地保护标准,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按照国家荒漠化防治标准拟订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省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拯救保护、经营利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撤销各类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相关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八)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及相关林业产业政策,拟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结构调整,对全县林业和草原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指导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县森林派出所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国家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控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以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十四)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十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林业局设综合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改革发展与科学技术股3个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有石楼县林业工作站、石楼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石楼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石楼县林业种苗管理站、石楼县红枣服务中心、石楼县国营林场、石楼县国营苗圃。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253.51万元、支出总计5941.8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4446.89万元,下降275%,支出总计减少18606.55万元,下降313.15%,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投入减少,所以本年收入和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253.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53.51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94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21万元,占比9.33%;项目支出5387.6万元,占比90.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53.51万元、支出总计5941.8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446.89万元,下降27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8606.55万元,下降313.15%。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投入减少,所以本年收入和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41.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606.55万元,下降313.15%。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投入减少,所以本年收入和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511.92万元,占比8.62%,日常公用经费42.29万元,占比0.71%。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41.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41.81万元,占100%;农林水(类)支出5507.45万元,占92.69%;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850.65万元,支出决算594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8.5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预算850.65万元,支出决算594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8.5%,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项目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18606.55万元,下降313.15%,主要原因本年项目投入减少,所以本年收入和支出减少;农林水(类)支出年初预算850.65万元,支出决算594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8.50%,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项目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18606.55万元,下降313.15%,主要原因本年项目投入减少,所以本年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4.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1.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2.07万元,津贴补贴74.90万元,绩效工资106.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32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95万元,生活补助2.65万元;公用经费42.29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8.15万元,印刷费7.01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1.76万元,邮电费2.09万元,差旅费7.45万元,维修(护)费1.7万元, 委托业务费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2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0.58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4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万元,支出决算5.32万元,完成预算的88.67%,比2020年增加2.62万元,增长49.2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与2020年支出数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变动。
2021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2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0.68万元,下降12.78%,与2020年支出数相比增加2.62万元,增长49.2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费用增加。
2021年公务接待费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与2020年支出数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0次,人数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3万元(公开表10表中数据),比2020年增加9.26万元,增长21.89%。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增加,费用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重点项目和经常性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4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93%。组织对2021年度2021年核桃保险1个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49.9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0.93%。
组织对2021年核桃保险1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2021年核桃保险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有助于提高村民对于核桃管护的积极性,帮助村民脱贫增收。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每个单位至少选择1个项目向社会公开,按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2021年核桃保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49.98万元,执行数为49.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核桃管护面积;二是进行对核桃户数的补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市场原因导致村民对核桃管理的积极性有所减退;二是导致村民核桃经济收入下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提高村民的管护积极性;二是开拓市场,增加村民收入。
2021年核桃保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老百姓能直接受益的惠民项目,有助于提高村民对核桃的有效管理。
附件2.绩效目标自评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