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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县林业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2-04-13 16:00 来源:石楼县林业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石楼县林业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石楼县林业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石楼县林业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石楼县林业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石楼县林业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石楼县林业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石楼县林业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石楼县林业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石楼县林业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石楼县林业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石楼县林业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一、石楼县林业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二、石楼县林业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六、一般公共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九、单位资金

十、上年结转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部门职能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指导执行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森林经营、利用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天然林保护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国家湿地保护标准,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按照国家荒漠化防治标准拟订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省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拯救保护、经营利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撤销各类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相关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八)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及相关林业产业政策,拟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结构调整,对全县林业和草原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指导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县森林派出所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国家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控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以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十四)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十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批准设立股、股、股个内设机构。

林业局设综合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改革发展与科学技术股3个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有石楼县林业工作站、石楼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石楼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石楼县林业种苗管理站、石楼县红枣服务中心、石楼县国营林场、石楼县国营苗圃。

2、我单位基层预算单位 0 个。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预算公开即是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石楼县林业局部门(单位)本预算内容为本级预算。2022年收入预算85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2.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0  万元。

石楼县林业局部门(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85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71 万元,项目支出208.55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楼县林业局部门(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852.2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43.71 万元,项目支出 208.55万元。较2021年相比减少1.6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189.06万元;项目支出与2021年相比减少187.45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主要增加原因单位人员调入。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投入本项目资金减少,二是投入项目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林业局 2022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较2021年减少0 万元。

1.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2.2022年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3.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 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4.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石楼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 41.6 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 45.14 万元减少3.54  万元,原因是坚持勤俭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石楼县林业局政府采购总额4.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石楼县林业局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 1 个,共涉及资金60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石楼县林业局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5辆,车辆实有数 5辆。

2.房屋情况: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 1300平方米,具体包括:办公用房、会议室、档案室等。

3.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其他固定资产530.4757万元。

七、其他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分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市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市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九、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

石楼县林业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1).xlsx

石楼县林业局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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