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林业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根据《预算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石楼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指导执行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森林经营、利用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天然林保护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国家湿地保护标准,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按照国家荒漠化防治标准拟订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省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拯救保护、经营利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撤销各类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相关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八)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及相关林业产业政策,拟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结构调整,对全县林业和草原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指导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县森林派出所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国家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控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以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十四)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十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业局设综合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改革发展与科学技术股3个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有石楼县林业工作站、石楼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石楼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石楼县林业种苗管理站、石楼县红枣服务中心、石楼县国营林场、石楼县国营苗圃。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预算公开即是汇总预算。
三、2021年部门预算总体收支情况说明
部门总体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林业局 2021 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 850.65万元,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0.65万元。 比2020年543.82万元,增加36.07%。主要原因:本年项目增加,故费用增加。
(二)支出情况。林业局 2021 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 850.65万元。
1.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5497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1400元,包括:办公费70000元,印刷费50000元,水费10000元,电费20000元,邮电费10000元,差旅费140000元,工会经费14700元,福利费64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2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16128元。资本性支出为:24000元。
2. 项目支出为:3960000元。其中:森林及核桃保险项目:670000元,苗圃职工养老金项目:350000元,重点防护及胡家峪荒山三化工程项目:1270000元,小蒜至曹家垣四好绿化工程:1670000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林业局 2021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14万元,比2020 年49.73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坚持勤俭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等。
林业局 2021年“三公” 经费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 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元。与上年2万元对比,无增减变化。车改后保留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
五、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耗材。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林业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其他用车3辆。房屋40.0725万元,车辆51.164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60.1473万元。
六、年度绩效及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县级资金涉及森林保险项目、红枣保险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0.65万元。本年度上级专项资金到位后立即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退耕还林、天然林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生态护林员等到人到户项目资金由县林业局提出资金分配计划县财政局将指标分配到各乡镇、林场。
七、部门预算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7、 213(类)02(款)04(项):指林业事业机构,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3(类)02(款)05(项):指森林培育。
213(类)02(款)99(项):指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211(类)04(款)02(项):指农村环境保护。
八、附: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