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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调整公开情况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19-01-09 10:54 来源:林业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预算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石楼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调整“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职责。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具体承办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批、审核。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4、负责湿地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5、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职责。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6、拟订林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干果经济林、花卉等林产品结构调整。对全县林业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规范全县林业生产行为

    7、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职责。承担全县林业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管理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8、贯彻林业经济调节和林业投资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有关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林业项目审核、管理及有关林业项目工程验收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年度林业生产及融资计划

    9、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工作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业局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资源保护股3个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团圆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独立核算)、石楼县林业工作站、石楼县林病虫害治检疫站、石楼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石楼县林业种苗管理站、石楼县国营林场、石楼县国营苗圃。

    2018年部门总体收支情况说明  

    部门总体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林业局 2018 年部门预算调整为收入总计27066582.5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066582.56元。 比年初预算16757400元,增加61%。主要原因:增加中央、省、市级专项资金收入。 

  (二)支出情况。林业局 2018 年部门调整预算支出总计27066582.56元。 

  本年支出按支出科目分类:节能环保支出 12509753元,比年初预算7024624元 增加78%。农林水支出14556829.56元,比年初预算9732776元 增加50%。 

  本年支出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预算调整为4654449.84元,比初预算5302632元 减少12%,主要原因:部分资金调整为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调整为22412132.72元。比年初预算11454768元 增加96%,主要原因:增加中央、省、市级专项资金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林业局 2018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 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调整为646959.84元,比年初预算511032元,增加27%。主要原因:退耕还林,脱贫攻坚任务增加。 

  林业局 2018“三公” 经费预算调整为39071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 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071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元。 比年初预算增加19071元。增减原因为新一轮退耕还林,脱贫攻坚,林场改革等任务增加,车辆老旧维修成本增加,开支增加,车改后保留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 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37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3750元,主要为护林员巡检终端。 

  六、部门预算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7、  213(类)02(款)04(项):指林业事业机构,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3(类)02(款)05(项):指森林培育。 

       213(类)05(款)99(项)指其他扶贫支出 

       211(类)04(款)02(项)指农村环境保护

   七、:收支预算调整总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调整明细表、“三公”经费预算调整表、政府采购预算调整表

  林业局单位调整预算报表(部门经济分类) 2019.01.xls 

  林业局单位调整预算报表(政府经济分类) 2019.0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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