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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18-09-12 09:55 来源:林业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预算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石楼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职责。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具体承办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批、审核。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4、负责湿地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5、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职责。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6、拟订林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干果经济林、花卉等林产品结构调整。对全县林业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规范全县林业生产行为 7、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职责。承担全县林业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管理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8、贯彻林业经济调节和林业投资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有关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林业项目审核、管理及有关林业项目工程验收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年度林业生产及融资计划 9、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工作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业局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资源保护股3个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团圆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独立核算)、石楼县林业工作站、石楼县林病虫害治检疫站、石楼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石楼县林业种苗管理站、石楼县国营林场、石楼县国营苗圃和石楼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2017年部门决算总体收支情况说明   部门总体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林业局 2017 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 20813552.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13552.58元,其他收入500000元。 比2016年42307139.06元,减少51%。主要原因:2017年部分退耕还林、天保管护等中央资金县财政直接拨各乡财政。 

  (二)支出情况。林业局 2017 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计 45932318.03元。 

  本年支出按支出科目分类:节能环保支出 9437626元,比2016年12124660元 减少22%。农林水支出36426164.03元,比2016年36658313.66元 减少0.6%。 

  本年支出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4668957元,比2016年4190638.8元 增加11%,主要原因:调资经费增加,相应增加支出。 

  项目支出 41263361.03元。比2016年44774050.86元 减少8%,主要原因:部分工程项目由乡镇实施。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林业局 2017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 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0300元,比2016 年支出数298720.8元,增加74%。主要原因:新一轮退耕还林,脱贫攻坚,林场改革等任务增加,车辆老旧维修成本增加,开支增加。 

  林业局 2017“三公” 经费算数2021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 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1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元。 比上年8246元,较上年增加145 %。增减原因为新一轮退耕还林,脱贫攻坚,林场改革等任务增加,车辆老旧维修成本增加,开支增加,车改后保留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 

  五、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 年政府采购总额2784210元,其中:政府采购 

  货物2611210元,服务173000元,主要为森林管护巡检系统设备及林地变更调查服务。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林业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其他用车4辆。房屋400725元,车辆555648元,其他固定资产2885405元 

  六、年度绩效及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局对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护补助资金124万元、天保森林管护(林场)资金22.9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场)资金7.085万元进行专项绩效评价。所有项目资金由县林业局提出资金分配计划县财政局将指标分配到各乡镇、林场。项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产出指标整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的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持续影响,相关人员及单位满意度较高。但部分指标内容有待完善,项目精细化管理程度、预算执行及监控方面有待加强 

  2017年度退耕还林项目情况说明 

  2017年启动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6万亩,截止目前: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6万亩,整地、造林已全部完成,与退耕户签订合同面积6万亩。上级下达我县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6万亩补助资金3000万元。该专项资金已全部下拨乡镇 

  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造林绿化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实现生态治理和群众脱贫致富互促双赢。自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始终坚持“两结合”原则,即与精准扶贫生态补偿相结合,重点安排到贫困村、贫困户,大力扶持发展经济林,实现贫困户增收;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优先安排在植被覆盖率低、生态脆弱的村,提升林业效益。目前,6万亩已基本落实到位,将和合乡作为我县生态脱贫试点乡,已落实退耕面积2.57万亩;我县组织贫困户成立造林专业合作社53家,覆盖9个乡镇,涉及农户1060户3735人,其中贫困户848户2935人,以农民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引导农民尽量种植经济林,种植经济价值高、生态效益好的品种,打造规模化林业产业基地,有效地使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和生态产业发展达到双赢的目的。 

  、部门算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7、  213(类)02(款)04(项):指林业事业机构,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3(类)02(款)05(项):指森林培育。 

  

   213(类)05(款)99(项)指其他扶贫支出 

   211(类)04(款)02(项)指农村环境保护 

     八、: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2017年收入决算表、2017年支出决算表、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林业局2017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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