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和乡镇预决算公开 > 林业局

石楼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来源:预决算公开 更新时间:2018-04-20 15:29:00

  根据《预算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石楼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职责。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具体承办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批、审核。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4、负责湿地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5、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职责。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6、拟订林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干果经济林、花卉等林产品结构调整。对全县林业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规范全县林业生产行为。

   7、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职责。承担全县林业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管理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8、贯彻林业经济调节和林业投资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有关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林业项目审核、管理及有关林业项目工程验收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年度林业生产及融资计划。

   9、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工作。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业局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资源保护股3个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有山西省团圆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独立核算)、石楼县林业工作站、石楼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石楼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石楼县林业种苗管理站、石楼县国营林场、石楼县国营苗圃、和石楼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预算公开即是汇总预算。 

   、2018年部门总体收支情况说明 

     部门总体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林业局 2018 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 167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5.74万元。 比2017年2351.5827万元,减少29%。主要原因:2017预算收入有部分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二)支出情况。林业局 2018 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 1675.74万元。 

  本年支出按支出科目分类:节能环保支出 702.4624 万元,比2017年1408.3177万元 减少50%。农林水支出973.2776 万元,比2017年943.265万元 增加3%。 

  本年支出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530.2632万元,比2017年493.68万元 增加7%,主要原因:调资经费增加,相应增加支出。 

  项目支出 1145.4768万元。比2017年1857.9027万元 减少38%,主要原因:2017预算支出中有部分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林业局 2018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 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1032万元,比2017 年支出数52.03万元,减少1%。主要原因:办公成本逐步减低。 

  林业局 2018年“三公” 经费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 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元。 比上年1万元,较上年增加100 %。增减原因为新一轮退耕还林,脱贫攻坚,林场改革等任务增加,车辆老旧维修成本增加,开支增加,车改后保留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 

  五、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 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3万元,主要为办公耗材及办公设备更新。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林业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其他用车4辆。房屋400725元,车辆555648元,其他固定资产2885405元。 

  六、年度绩效及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县级资金涉及可见山体项目、曹家裕宋家沟通道绿化项目、三北防护林天然林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2.4624万元。本年度上级专项资金到位后立即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退耕还林、天然林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生态护林员等到人到户项目资金由县林业局提出资金分配计划县财政局将指标分配到各乡镇、林场。 

  2018年度退耕还林项目情况说明 

  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15.1万亩分布于9个乡镇103个村。布局上采取以乡镇相对集中连片,退耕地所落地块,就近实施荒山造林工程的原则,设计树种生态林有侧柏、刺槐、油松、连翘;经济林有核桃、单季槐、皂角等。 

  实现了退耕还林工程全覆盖。完成25度以上陡坡耕地已栽树面积72668亩,未栽树面积78332亩,农户11482户,人口3558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面积81393.4亩,农户5875户,人口18024人。 

  1、有林地面积大幅度增加,退耕还林成活率达到100%。 

  2、生态效益得到显现。随着工程实施和绿地增加,林木各种效应也开始显现。工程区水土流失明显减弱。随着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明显体现。野兔、野鸡、野猪、山羊等动物明显增多,局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局部地区实现了水不下山,泥不出沟的目标。 

  3、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收入结构的变化。退耕还林使农民从种植业中解放出来,劳动力转移就业,或开辟发展新的产业。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收入结构变化,真正使全县农民得到实惠,实现了增收的目的。 

  4、稳定增加了农民收入。全县退耕户退耕补助收入占到农民人均收入的50%以上。 

  、部门预算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7、  213(类)02(款)04(项):指林业事业机构,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3(类)02(款)05(项):指森林培育。

       213(类)05(款)99(项):指其他扶贫支出。 

       211(类)04(款)02(项):指农村环境保护。 

  八、附: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林业局18年预算公开表.xls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