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粮食服务中心
2020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任务 1、贯彻国家省、市、县制定的粮食流通购销政策,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 2、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管理,指导全县粮食企业和粮农做好粮食储备工作;管理粮食财务工作及资产;指导和帮助国有控参股粮食企业合法经营,做好灾区、移民、缺粮地区、国家重点项目等粮食供应;负责县内粮食余缺调剂、调拨运输管理。 3、指导全县粮食企业粮食仓储建设,提出粮食仓储、加工设施建设方案及技术改造规划,并进行监督管理。 4、协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国家制定的粮食储存、运输技术实施方案规划。 5、负责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及调整建议,负责督促实施对省、市、县委托储备的粮食收购、轮换和销售,并对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负责监督检查。 6、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收集、整理粮食行业的市场信息,为有关单位和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7、按照政策规定负责审核县内粮食经营企业粮食收购资格办理粮食收购许可,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粮食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8、承办县委、县政府及省、市粮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石楼县粮食管理服务中心共有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31人。下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统计室、仓储股、人事股。 三、2020年收支及经费情况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总收入5488876.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58876.11元,上年结转530000元,较上年总收入5562203.41元增加了73327.3元,增加1.33%。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项目建设资金。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5488876.11元(基本支出2488436.11元,项目支出3000440元),较上年支出5292203.41元增加了196672.7元,增加3.72% 。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有项目建设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单位为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424914元,其中:办公费56892元,印刷费30708元,电费6403元,邮电费2187元,差旅费27684元,维修费24232元,劳务费8058元,其它交通费138550元(包括个人部分车补),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6500元,资本性支出93700元(办公设备购置86200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7500元)。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由于工作需要,2020年度政府采购金额86685元,主要是办公室用品及办公设施购置。
五、“三公”经费情况
根据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2020年与2019年一样,“三公”等公用经费决算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因公出国费0元。本级汇总预算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预算公开即是汇总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248544元。其中通用设备174659元,家具用具73885元。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本单位预算无专业性较强名词,只有普通专业名词。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决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决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决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重点项目绩效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