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灵泉镇共有编制人数42人,其中:机关编制26人(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人员数49人(其中公务员26人,事业23人,);退休人员15人;遗属7人。
二、单位职能
灵泉镇人民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承担着组织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建设和管理行政事务的职能。下辖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所、民政办、农技站、农机站、农经站、畜医站、放大站、林业站、文化站)计生服务中心,32个行政村委。
三、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81041677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1041677元,上年结转结余89060240.23元。
2017年部门决算当年支出合计11279182.91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6480652.58元,项目支出决算106498530.33元。本年结余57122734.32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692409.49元,项目支出结余56430324.83元。
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等情况说明具体见:2017年决算公开表。
四、三公经费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4978.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