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楼县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石楼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单位属于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和资产管理负责人为张元永,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行政人员编制数5人,在编5人;事业人员编制数57人,其中事业人员在职28人,其他补助人员在职22人,单位共在职55人。退休人员2人。
设有石楼县环保局办公室、石楼县环保局综合股、石楼县环保局日报站、石楼县环保局监测站、石楼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石楼县环保局生态环评股、石楼县环保局财务室。目前单位核定车辆为1辆。
二、主要职责及单位内部机构构成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
(三)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五)负责全县环境监察工作.
(六)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七)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进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
(九)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全县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统一监管;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
(2)单位内部机构构成:
石楼县环保局内部机构主要包括:石楼县环保局办公室、石楼县环保局综合股、石楼县环保局日报站、石楼县环保局监测站、石楼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石楼县环保局生态环评股、石楼县环保局财务室。
二、本单位无下级单位,本单位决算为本级汇总。
三、2017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431870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2708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4160000元),年初结转结余26189382.52元 。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支出合计52155359.52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605359.52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2084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2075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7951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2044312.52元,企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7551500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0000元。年末结转结余17221112元。
四、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43187089元,2016年收入合计19039754元,2016年比2017年较少55%,2017年支出决算52155359.52元,2016年支出决算23838244.27元,2016年比2017年减少54%。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局经费支出273296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退休人员工资,单位日常的办公费用及水电费和维修费。 2016年度我局经费支出2962494元,2016年比2017年增加7%。2017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压缩一般公用经费造成的。
六、国有资产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共有资产8053855.60元,其中流动资产2495312,固定资产5236743.60元(办公用房价值3135770元,车辆价值427700元,其他固定资产1673273.60元),无形资产321800元。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八、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2017年决算采购共1452260元。 其中包括:移动执法系统456900元,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299500元,办公用品5860元,总磷在线监控设备165000元,土壤防治监测服务525000元。
九、三公经费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辆,保有车辆1辆。
2.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0元;外事接待0 批次,0人次,0元。
3.“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2017年的“三公”经费决算为2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0000元),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十、部门决算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附: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2017年收入决算表、2017年支出决算表、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