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科协2020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科协主要职能
(一)团结和动员全县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党的科技方针,实施科教兴县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
(二)开展学术交流和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
(三)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县人民科学文化素质。
(四)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县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参与重大事务的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五)表彰奖励在科学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优秀科技工作者,向县人民政府、省市申报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先进个人。
(六)开展民间科学技术交流活动。
(七)履行对县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的管理职责。
(八)发挥科普主力军作用,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石楼县科学技术协会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政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会务会和主席办公会议题的收集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秘、综合、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等管理工作;对全县各乡镇兴业科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普及股。负责全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具体落实;负责全县中、小学生科普、科技小发明申报及参赛等工作;指导企业科协和农村专业技术研究会的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
(3)素质股。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工作;负责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科普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科技传媒能力提升;建立健全社会各界参加机制。
三、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0年收入 991702.2元,比2019年增加63955.41元,增加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0年基本支出984302.2元,比2019年增加177812.59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76938.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288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120元,资本性支出5359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2020年项目支出195803元,2020年比2019年项目支出增加19213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及科普大篷车建设资金。
3. 结余情况
我单位2020年结余74400元,比2019年减少95278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验收完成。
4.“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79408元。较预算减少192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79408元,公务用车购置费7286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44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主要原因是中央科协调拨科普大篷车一辆产生的费用。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收入。
2. 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244元,比2019年增加135924元。增加主要原因为科学技术支出中其他交通费,印刷费,培训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20年政府采购总金额4999元,都是货物支出,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费。
(五)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没有重点项目,所以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预算编制汽车1辆,为中央科协调拨科普大篷车一辆。
2.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除车辆及房屋外,主要资产包括电脑、打印机、文件柜、办公桌和椅凳等。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列式。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