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楼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石楼县部门决算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石财库〔2018〕6号)精神,现将我局2017年决算财政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局成立于2004年,为县政府直属行政单位。根据2010年县政府下发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单位现有编制9人,实际在岗11人,退休1人,公益性岗位2人,临时人员4人,内设办公室、综合协调股和监督管理股等三个股室。目前单位核定用车1辆。
二、主要职责
我局承担着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即综合监管和具体监管两项职能。
三、本级汇总预算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预算公开即是汇总预算
四、2017年收支情况说明
1、2017年我局财政拨款1374247元,年初结转结余64600元,本年支出1358847元,本年结转和结余80000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674120元,退休人员工资8970元,抚恤金197072元,生活补助1776元,采暖补贴44270元,商品服务支出409164元,办公设备购置23475元。
2、2017年决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决算收入1438847元,本年支出1358847元,本年结转和结余80000元。
3、2017年本单位机构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机构运行经费执行432639元,用于本单位的正常开支。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2017年年初预算4000元,实际采购3760元。
5、“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17年支出“三公”经费36175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支出“三公”经费45302元减少9127元,减少约20%。减少原因为我局按照上级精神竭力压缩“三公”经费开支,避免浪费。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水电费、 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7、201(类)03(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资产共计575485元,其中车辆1辆,金额174800元,办公设备及家及专用设备购置400685元。
七、重点项目绩效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附: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车辆运行细化
本单位有一辆公务执法用车,采购价为174800元,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6175元。
2017年决算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