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石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石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石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石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石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石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石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石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石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石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一、石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二、石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六、一般公共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九、单位资金
十、上年结转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部门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负责统一部署全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3.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4.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国家公务员和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党纪或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5.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6.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根据本县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负责变更或撤销下级纪委不适当的决定。负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所属单位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所作出决定中的问题,并提出行政监察建议。7.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8.按照权限和职责,协同县委组织部考察乡镇(街道)和县级机关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并提出任免建议;组织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9.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本单位内设有办公室、审理室、党风室、案管室、信访室、综合室、干部监督室、一二三监督监察室、一二三审查调查室等。
2、我单位基层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石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内容为本级预算。2022年收入预算111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2.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石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支出预算111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1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1年相比增加37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371.16万元;项目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0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主要增加原因为本年度匹配了养老、医保、公积金等社保单位缴费部分。项目支出无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相关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较2021年减少0万元。
1.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2.2022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3.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4.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无增减。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石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95.75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231.21万元增加64.54万元,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大,预算收入相应较上年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石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石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1个,共涉及资金13.5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见附表2)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石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10辆,车辆实有数10辆。
2.房屋情况: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0平方米,我单位办公用房产权不归本单位所有。
3.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本年度共有资产533.433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413.3954万元,专用设备8.761万元,家具用具58.2768万元。(车辆价值737122.48元),无形资产53万元。
七、其他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说明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分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市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市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九、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