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决算法》精神,为做好我局部门2020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公布如下: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安全质量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对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本建设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和调控,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三)负责和组织公路及其设施建设、养护,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运政管理,负责道路运输、经营性客货运输,站(场)、指导公共客运工作。
(四)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稽查,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渡口、港航码头设施行业管理。
(五)指导交通行业行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人员情况及内设机构
我局现实有人员81人,在职行政人员8人,全额事业人员7人,事业人员及其他补助人员66人,内设机构有综合办公室、综合规划股、公路建设运输管理股。
综合办公室承办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政务信息、文书档案管理、后勤行政管理、财务核算和审计工作。综合规划股承担全县道路规划检验。公路建设运输管理股负责道路执法安全运营及公路水路审批、施工、造价、监督、竣工验收。
三、2020年部门收入情况
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30793470.57元,上年决算收入总计117649278.18元,本年比上年增加266.16%,主要原因:机构变动,业务增加,收入相应增加。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0年我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193986257.98元,按支出项目分类,其中:本年基本支出4929461.58元,上年基本支出5327005.75元,本年比上年减少7.46%,本年项目支出189056796.40元,上年项目支出93343276.04元,本年比上年增加102.53%,按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76725.08元,包括基本工资3445707元,津贴补贴396579元,奖金77641元,绩效工资5286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8932.0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3000元,工资福利支出420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383337.70元,包括办公费122181元,水费6990元,电费11976元,邮电费17098元,物业管理费7500元,差旅费105048元,维修(护)费30768元,会议费15170元,劳务费137800元,委托业务费1856125.66元,工会经费4161.5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8460元,其他交通费12684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83219.54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总支出6276元,生活补助6276元。
资本性支出181027859.2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6150元,基础设施建设169936881.20元,拆迁补偿11014828元。
企事业补贴4392060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办公设备资金为76150元。笔记本电脑3台17940元,台式电脑2台7980元,打印机1台1500,票据打印机1台2990元,格力空调1台7600元,空调4台15000元,家具用具31件23140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三公” 经费决算58460元,因公出国(境)支出 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460元,较上年减少了9.25%,根据八项规定节约支出,一般公务出行提倡使用公共交通,公车使用次数相应减少。
六、214(类)04(款)01(项):指行政运行,反映用于交通运输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本单位汇总决算情况
本单位为汇总决算一级单位,下设有地方海事处、路政大队、道路运输管理所、县乡公路养护中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共有资产1504790元,其中:房屋550000元,车辆2辆价值299800元;办公设备564990元,专用设备90000元。
九、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十三五”农村路网改造及贫困地区道路建设2017年-2020年石楼县四好农村路建设PPP项目,石楼县四好农村路为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十、专业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石楼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