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楼县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石楼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中心,为参照公务员单位主要是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给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全县的经济工作起到参谋助手作用。
(二)人员情况
本单位正科1人,副科1人,科员5人,退休2人。全年所以经费由财政拨付。
二、收支情况
2018年决算收入698479元,均为财政拨款。较2017年收入646421元,增加了52058元,增加了7.45%,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调整。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我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698479元,较2017年支出646421元,增加了52058元,增加了7.45%,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调整。
具体支出:工资福利支出454695元(较2017年支出428067元,增加5.85%,情况说明:人员调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584元;商品服务支出94323元,其中:办公费14266元,印刷费17835元,水费800元,邮电费1560元,差旅费24362元,维修费2500元,其他交通费用33000元。 资本性支出11877元。
三、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1877元,实际采购11877元,主要采购了办公设备。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公”经费情况:因公出国(境)0人,费用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费用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0辆,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五、重点绩效评价
本单位无项目绩效资金。
六、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所以本级决算公开就是本级汇总。
七、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用财政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