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基本情况
石楼县交通警察大队,单位性质行政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交警队内设机构
交警队共有干警90人;其中公务员9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人员6人,协勤70人,交警大队下设4个中队及9个内设股室。中队有:城区中队、罗村中队、王村中队、马村中队;股室有:事故股,宣教股、法制股、秩序股、车管所、办公室、政工股、科技指挥中心、财务股。
三、主要职能
(一)、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指挥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依法处理本县辖区内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
(三)、负责辖区内机动车辆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检验,核发牌证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部分驾驶人进行教育、考试、发证和年审等工作。
(五)、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六)、参与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开展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
四、本级汇总决算
本单位无下级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五、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决算收入16503875.6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较上年决算增加40.83%。上年结转结余2452700元。
(二)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8051013.1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1.4%,增加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三)单位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基本支出5645018.80元,项目支出12405994.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81013.8元;办公费201127元;印刷费18225元;水费6006元;电费40600.5元;基础设施建设4561993元;租赁费246000元;维修(护)费120606.4元;差旅费97591.1元;退休费25000元;福利费25496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971元、其他交通费9877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4193.8元;生活补助5224元;专用设备购置费4269457元;邮电费66858元;救济费11634元;劳务费89164元;委托业务费90000元;工会经费6506元;被装购置费4905元;专用材料费1248996.7元;公务用车购置费882400.8元;大型修缮1194800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1067371.8元,比上年增加272.01%,主要原因是购置6辆公务用车,一辆清障车。全年无公务接待费。
七、 政府采购
主要采购交通安全专用设备、道路交通标线、划线标识标牌,办公设备共计7312290元,较上年增加21.58%。
八、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水电费、 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资产共计12574784.12元,其中通用设备3406809元,房屋1214平米,金额853215.47元,专用设备7810996.65元,家具、用具503763元。
十、重点项目绩效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