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楼县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石楼县交警队2019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石楼县交通警察大队,单位性质行政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交警队内设机构
交警队共有干警90人;其中编制21人,协勤69人,共有13个股室。
三、主要职能
(一)、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指挥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依法处理本县辖区内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
(三)、负责辖区内机动车辆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检验,核发牌证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部分驾驶人进行教育、考试、发证和年审等工作。
(五)、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六)、参与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开展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
四、本级汇总决算
本单位无下级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五、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决算收入11718672.15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较上年决算增加76.46%。上年结转结余1204096.7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1922768.85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2.63%,增加原因:项目支出增加(安装交通安全设施、智能违停设备)。基本支出5863509.15元,项目支出6059259.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07297.15元;办公费185322.9元;水费7600元;电费37763.2元;基础设施建设1801581.1;租赁费230200元;维修(护)费111995.3元;差旅费103107元;劳务费130897元;福利费10590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919.95元、其他交通费1836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2410.2元;生活补助3552元;专用设备购置费3795073.05元;邮电费60780元;救济费8928元;委托业务费82000元;被装购置费9564元;专用材料费308214元。
(三)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286919.95元,比2018年决算数减少7.7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全年无公务接待费,且没有购置公务用车,目前,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六、 政府采购主要购买货物、制服、安装交通设施、租赁办公室等共5870149.15元。较上年增加1508.35%。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水电费、 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资产共计7312901.12元,其中车辆16辆(电瓶车10辆),金额1254033元,房屋1214平米,金额853215.47元,办公设备及家具5205652.65.元。
九、重点项目绩效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本单位决算中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