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和乡镇预决算公开 >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石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情况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2-04-15 17:40 来源:石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放大 正常 缩小

石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

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石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石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石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石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石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石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石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石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石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石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一、石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二、石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绩效管理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六、一般公共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九、单位资金

十、上年结转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负责政府后勤事务; 

2、政府大院安全保卫、护林防火、卫生管理、大小灶; 

3、政府大院的维修、改造;  

4、全院办公用房管理; 

5、党政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6、负责机关办公楼及干部周转楼的安全保卫、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绿化美化和水、电、暖、气供应及公共设施的卫生管理与服务工作。  

7、负责制定职工食堂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车辆管理; 

9、宣传文化大楼的管理、维修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石楼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水电股、办公用房管理股、车辆股、膳食股、接待办、节能减排股、护林防火,大院秩序股。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石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预算内容为本级预我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858000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323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07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5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423800元。对企业的补助350000元

(二)三公经费运营情况

1、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00000元,与2021年相比本年减少8.79%。

2、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3、2022年公务接待费年初不做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年支出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5858000万元,与2021年元增加32.76%。主要原因是:一、资本性支出预算增加,2022年预算支出用于支付2021年开工未支付的建设项目;二、本年度增加对企业补助项目,三、本年度人员增加,工资福利调整。

(四)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安排主要集中在办公设备购置和办公家具购置,共预算1423824元。政府采购主要购买货物包括a3纸、a4 纸,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桌、会议椅、空调、LED电子显示大屏、台式电脑、会议椅/档案柜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石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重点项目

(七)国有资产情况:

本单位现有资产21454782.88元(其中土地、房屋构筑物13840154.32元,通用设备6005322.2元,专用设备301514.69元,家具、用具装具等1307791.67元,本期新增固定资产,5227894.56元,本期新增折旧1316123.37元)

(八)其他说明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预算公开即是汇总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9.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后勤  22年预算公开表.xlsx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