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县有关供销工作的方针、政策,牢记“三农”服务宗旨、理顺组织体制、强化服务功能、使供销社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2、拟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指导企业的改革发展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政策性业务经营,负责烟花爆竹及实用加点盐的供应,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宣传力度,打击查处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
二、本单位无下级单位,本单位决算为本级汇总。
三、机构及人员设置: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有干部职工16人,退休7人、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4股1室(财务股、统计股、指导股、人事股、一室办公室)
四、2017年收支及经费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2549044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2016年2212036元增加了337008元,增加了15.2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市食盐补贴及劳务费。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2549044元,其中基本支出1614044元,项目支出935000元。较上年2212036元增加了337008元,增加了15.23%。主要原因是城市食盐补贴及劳务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68500元,其中:办公费80680元,印刷费29401元,水费16351元,电费8640元,邮电费5319元,差旅费78207元,维修费139274元,劳务费36550元,委托业务费41660元,其它交通费112800元(包括个人部分车补),其他资本性支出9000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无
六、国有资产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共有资产214838元,其中固定资产114838元,无形资产100000元。
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由于工作需要,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35300元,采购金额33400元,主要是办公设施购置。
八、“三公”经费情况
根据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2017年与2016年一样,“三公”等公用经费决算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因公出国费0元。
九、重点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财政拨款88.5万元,主要是全县人民食盐补贴。
十、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 财政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9.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