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县有关供销工作的方针、政策,牢记为“三农”服务的宗旨,理顺组织体制,强化服务功能,全面履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职责,积极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建设、管理与监督,使供销社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2、拟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指导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政策性业务经营,负责烟花爆竹及食用加碘盐的供应,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宣传力度,打击查处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 3、指导供销社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社分配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设置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有干部职工16人,聘干10人,工人6人,退休7人,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4股(财务股、统计股、指导股、人事股)一室(办公室)。
三、本单位无下级单位,本单位决算为本级汇总。 四、收入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全年预算收入:2669500元,全部属于财政拨款。2017年预算收入是2316800元,比2017年增加15.2%。主要是根据业务需求增加了业务费。 2、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全年共支出:2669500元(其中:工资福利及家庭个人支出:1534800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支出905000元,商务和服务支出2197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000元)。 2017年预算支出是2316800元,比2017年增加15.2%。主要是业务方面支出增加。
3、行政运行经费情况:工资福利支出1534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9700元(其中:办公费经费32000元,印刷费24000元,水费3600元,电费5000元,邮电费3100元,差旅费14500元,维修费11800元,福利费38000元,劳务费15600元,其他交通费721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000元(政府集中采购);其他对企业补助905000元(食盐安全示范县)。
五、政府集中采购
政府采购预算10000元。其中办公耗材4000元,电脑一台6000元。
六、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为0,上年支出也为0,没有变化。
七、国有资产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共有资产214838元,其中固定资产114838元,无形资产100000元。
八、重点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财政拨款90.5万元,主要是全县人民食盐补贴。
九、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 财政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9.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现将石楼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预算信息公示如下: 附:石楼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表。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