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绩效管理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七、结余分配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
十、项目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民主党派一起参政议政;
(2)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
(3)协助政府进行专题调研;开展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服务活动;
(4)加强自身建设,发扬自我教育的传统,帮助会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引导、教育会员爱国、敬业、守法,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
(5)开展与港澳台胞和海外侨胞中工商社团和工商界人士的联络工作,协助政府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6)办好工商联自办企业;
(7)经政府委托或批准,参与某些具体经济活动。如: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企业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对企业会员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税收等进行检査、监督;为会员企业办理有关证明等。要完善工商联的民间商会职能,建立健全服务机制,依法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理顺工商联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楼县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属行政群团组织正科级机构,核定行政编制3名。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5.23万元、支出总计35.2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0.94万元,减少54%,支出总计减少40.94万元,减少54%,主要原因为单位节约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5.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3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3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23万元、支出总计35.2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40.94万元,减少53.7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40.94万元,减少53.75%,主要原因为单位节约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94万元,减少53.75%。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约开支。其中,人员经费23.29万元,占比66.1%,公用经费11.94万元,占比33.89%。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23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2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29万元;公用经费11.9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11.9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4万元(公开表10表中数据),比2020年减少1.78万元,降低12.9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单位无车辆,无单价50万(含)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业设备。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工程,不存在绩效。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项目,不存在绩效自评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