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位于石楼县塔底瑞金街,我中心编制42人,在编人员17人,
借调人员8人,借调出外单位2人,临时人员19人。
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1、承担全县妇女、儿童保健两个系统管理,掌握全县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
2、负责全县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出生缺陷监测等相关工作。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范我县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行为,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4、对全县学前教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5、承担辖区儿童入托、幼师、保育员等体检工作。
6、承担和完成全县包括孕产妇与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两癌筛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项目、梅毒、艾滋病、乙肝母婴阻断项目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工作。
7、围绕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两大民生工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母亲健康工程”工作。
石楼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1、2018年部门总体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3362764元,较上年增加28%。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我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3362764元,基本支出为1783494元,项目支出为1417472,较上年增加28%,增加原因包括1、人员增加,造成本单位工资支出的增加;2、为全县妇女两癌筛查。
2、经费运行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1204585元,增加了11.3%(增加原因:因工作调整调入本单位三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5804元,减少了51.73%(减少原因: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退休人员工资全部由养老保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733860元,增加了41.37%。(其中,办公费67880元,印刷费90790元,水费1300,电费7858元,邮电费15508元,差旅费51864元 ,维修(护)费116127元,培训费 8564元,专用材料费743883元,委托业务费 8775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16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7165元。其他交通费3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1771元。增加原因:为全县妇女两癌筛查,增加的支出主要集中在专用材料费支出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
3、本单位无下级决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4、本单位无重点项目,因此不存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165元,减少了40%。 “三公”经费减少说明:上一年年底收回一辆轿车
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2018年是我县脱贫攻坚年,我单位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对帮扶点的帮扶频繁,造成下乡用车急剧增多,但我单位全力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节俭开支的要求,克服重重困难,压缩“三公”经费的开支。
6、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 财政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9.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石楼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