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楼县预决算信息公示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石楼县扶贫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示如下。
一、 单位概况
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中、省、市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制定全县配套政策和管理细则,制定全县精准扶贫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
2、 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争取、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做好项目的申报、指导、监督和检查
3、 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贫困户的建档立卡、贫困状况的动态监测、统计和扶贫信息化工作;负责做好贫困户生产发展和产业化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做好项目的申报、督导和验收工作。
4、 负责做好金融扶贫工作。设立扶贫贴息贷款和互助资金精准扶贫基金担保贷款储备金,组织实施扶贫贴息贷款和扶贫互助资金工作。
5、 负责“雨露计划”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项目。
6、 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我单位内设机构主要包括:综合办公室,光伏扶贫办公室,易地搬迁办公室,贷款审批、数据监测室,贫困证明、贴息办理室。
我单位编制21人,现在岗在职15人,退休6人,共21人。 三、收入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051.712244万元,比上年增加 736.42% 。本年支出合计5444.398381万元,较上年增加2390.82%。主要是在基础设施建设等扶贫项目上有大幅度增加所致。其中基本支出5444.39838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6.73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6463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6.0233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4923.9957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7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72.2万元。
1、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预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2、本单位无重点项目,因此不存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3、本单位国有资产全部为固定资产,不存在房屋土地等。所有固定资产总价值为1042577元,其中公车一辆,价值95600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支出5万元,比去年多了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均为零,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支出5万元。公务用车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
五、采购情况
本年政府安排采购预算4.7867万元,主要是为空调、办公桌椅等设备。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和公务接待费。
石楼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