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档案馆
2020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法》、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楼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4]5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将石楼县档案馆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石楼县档案馆概况
石楼县档案馆是管理全县档案的事业机构,依法按期接收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档案,确保各类档案应收尽收,确保接收的档案质量符合要求,负责做好所有档案的整理、编目、著录、保护、查阅利用及定期开放、成果编研等服务工作,确保电子档案以及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化及备份等工作。
机构及人员配置
我馆现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人,属参公管理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核定有科级领导1正2副。2019年4月机构改革,我单位由原来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为县委直属事业单位,名称变为石楼县档案馆。实有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6人。
截止2020年底,我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为6059051元。
2020年我单位无下级决算单位,所以本级决算即为汇总决算。 二、我馆2020年决算收支情况:
(1)收支情况
2020年度我馆收入总计5245520.78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582187.62 元。增加了96.95%。增加原因为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质保金、新馆展厅、设备等基础设施支出,上年结转1847081元。
2020年支出总计6791074.78元,较上年增加了4127741.62 元,增加了154.98%,增加原因为新馆主体建设质保金、新馆展厅、设备等基础设施支出。 (其中基本支出2277908.74元,人员经费支出932687.09元,公用经费支出5858387.69元(基本支出1345221.65元,项目支出4513166.0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其中退休费0元。项目支出4513166.04元(其中档案馆主体项目支出 1238347元 )。年末结转301527元。
(2)采购执行情况
2020年采购总额 2716885 元,用于新馆基础设施、办公设备、展厅建设、馆藏档案数字化等采购,比上年的2300元增加了1180.25 %,增加原因同上。
(3)国有资本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占用国有资产原值6059051元。其中房屋4688347元,占固定资产总量的77.38%,待报废桑塔纳轿车1辆价值35000元,占比为0.58%,其余为通用设备及家具用具等,占比为19.1%。无形资产178000元,占比2.94%。
(4)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运行经费为1345221.65元,(办公费40248元、印刷费78434元,电费3266.65元,邮电费12477元、差旅费5944元、专用材料费7120元, 劳务费114320元、委托业务费178168元、其他交通费603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893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15964元。)比上年增加995.82 %,全部用于新馆日常水电、印刷、搬迁整理雇佣人员、购买消防器材、业务下乡租用车辆、馆库基础设施设备等支出。
(5)“三公”支出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0元,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0元。实际支出 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0元,实际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0元,实际支出0元。公务接待年初预算0元,实际支出 0元。
(6)绩效目标考评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绩效考评项目:新建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涉及资金1238347元。
(7)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2020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事项。
(8)我馆2020年度决算见附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表二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以上是石楼县档案馆2020年决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面向全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7、201(类)03(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