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城区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队财务于2014年开始独立预算,独立运营。核定财政拨款全额事业编制15人,临时执法人员有51人。单位现有执法车辆2辆,摩托车7辆,电瓶10
辆。
二、主要职责 我队主要职责任务是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负责城区范围内市容市貌的管理,进行街道日常管理,查处流动商贩,取缔占道经营性摊点,对临街商店在店外经营性行为进行规范。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建筑工程渣土消纳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20年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我队财政预算收入为836000元,2019年我队财政预算资金为1000000元,本年比2019年减少16.4%。
(二)经济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支出为8360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236000元。
(三)运行经费及采购说明
2020年运行经费预算836000元,政府采购预算226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5400元,办公耗材7200元。
四、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 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7、201(类)03(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资产共计1207597元,办公设备及家及专用设备购置1207597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附: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

四、专业性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