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曹家垣乡卫生院
(石楼县医疗集团曹家垣乡卫生院)
部门(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石楼县曹家垣乡卫生院部门(单位)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石楼县曹家垣乡卫生院部门(单位)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石楼县曹家垣乡卫生院部门(单位)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石楼县曹家垣乡卫生院部门(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石楼县曹家垣乡卫生院部门(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石楼县曹家垣乡卫生院部门(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石楼县曹家垣乡卫生院部门(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石楼县曹家垣乡卫生院部门(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石楼县曹家垣乡卫生院部门(单位)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石楼县曹家垣乡卫生院部门(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
十一、石楼县龙交乡中心卫生院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六、一般公共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九、单位资金
十、上年结转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部门职能
我院的主要职能是:1.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农村疾病控制等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 执行儿童计划免疫,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3. 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设立机构
我院设有预防保健、全科医疗、公共卫生、中医、B超室、心电图室等。
2、人员情况:
我单位编制人数为4人,财政供养在职4人,退休3人,遗属1人。
3、我单位基层预算单位 1 个。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预算公开即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石楼县曹家垣乡卫生院部门本预算内容为本级预算。2022年收入预算41.9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9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
石楼县曹家垣乡卫生院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4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1.92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楼县曹家垣乡卫生院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4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2万元。较2021年14.29万元相比增加27.6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27.63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财政供养事业人员2人及新增单位养老金、单位医保及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算,财政供养人员正常增资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
1.2022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2.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相比无变化 。
3.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4.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石楼县医疗集团龙交乡中心卫生院部门(单位)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 1 个,共涉及资金 37.60 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石楼县曹家垣乡卫生院部门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一辆,车辆实有数一辆救护车。
2.房屋情况:我单位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面积合计580平方米,具体包括:卫生院办公、业务用房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
3.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固定资产原值总额是127.06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41.84万元,专用设备55.15万元,通用设备21.4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8.60万元,国有资产占100%。
七、其他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分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市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市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九、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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