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收支决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石楼县预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石楼县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决算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乐观进取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政策,沟通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县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计划,对涉及残疾人的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指导基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
7、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8、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石楼县残疾人联合会下设四个内设机构一个服务中心:办公室 、康复股、群宣股、基金股及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三、编制情况
石楼县残疾人联合会正科级单位编制9人其中:副处1人,正科2人,副科3人,中工3人,退休2人,公益性岗位3人。在职12人,退休2人。石楼县残疾人联合会内设办公室,康复股,群宣股,基金股及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四、预算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9年财政决算收入为7428050.68元。 2018年财政决算收入为3666156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了14.9%。原因是;2018年没有基本建设款(专款)2019年有基本建设款(专款)。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我单位支出预算 总额为36666156元。
运行经费说明:
按支出项目分类,2019年基本支出1440065.68元。2018年基本支出1353841较上年增加了0.05%原因是:单位调入一名副理事长,增加了一名1800元,按经济科目分类;(1)、工资福利支出951765.68元。包括基本工资430831.08元,津贴补贴322713元,奖金34097元,绩效工资3657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27554.6;(2)、商品和服务支出406615元。包括办公费47381元,印刷费61913元,水费5550元,电费1967元,邮电费2743元,差旅费66561元,维修费28200元,租赁费5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00元,其它交通费61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685元。救济费74000元,农业生产补贴6185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0元,(4)、资本性支出2964000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和办证设备,康复中心基本建设按照现行人员待遇政策支付的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按照定额标准核定支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不包括人员工资晋级晋档调整费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9年预算3万元,2019年底决算为25560元,2018年预算20000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了0.21%,原因是我单位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对帮扶点的帮扶频繁,造成下乡用车急剧增多,导致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大量增加。因此本年度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了0.21%,2017年年底中残联配备康复服务流动车一辆,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为听力、肢体、视力、智力、等残疾人提供入户筛查服务并及时记录残疾人筛查信息;康复指导和回访,助听器验配、耳膜制作取型、人工耳蜗调机及更换电池,残疾人辅助器具配送及维护、调试等;采集残疾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残疾人办证服务;开展残疾人摸底调查,进一步摸清残疾人数量和需求服务信息;残疾人需求的其他服务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公务接待费为0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810265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0000元,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90265元。
七、采购执行情况
2019年采购总额0元,
减少原因为根据上级有关安排少量购置办公设备。
2019年政府采购决算总额元2300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资产共计287296元,其中车辆1辆,金额150340元,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65111元,家具用具21845元,办公用房50000元。
九、部门决算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7、213(类)0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服务。
213(类)01(款)06(项):指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213(类)01(款)22(项):指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213(类)01(款)24(项):指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8、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9、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