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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决算情况的说明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19-08-26 09:26 来源:残联 放大 正常 缩小

石楼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决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石楼县预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石楼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决算算信息公开如下。   

   、主要职责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乐观进取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政策,沟通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县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计划,对涉及残疾人的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指导基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   

  7、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8、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石楼县残疾人联合会下设四个内设机构一个服务中心:办公室 、康复股、群宣股、基金股及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三、编制情况   

  石楼县残疾人联合会正科级单位编制10人其中:副处1人,正科2人,副科4人,中工2人,高工1人退休3人,公益性岗位5人。在职10,退休3人。石楼县残疾人联合会内设办公室,康复股,群宣股,基金股及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四、2018年部门总体收支情况说明     

  1、2018年收入合计3258891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3%。2018年支出合计3666156元,其中上年结转支出407265元,2018年比2017年支出减少3%。减少原因:退休费用全部由养老保险支付,相应的减少了支出。  

  2、运行经费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709545元,增加了7%(增加原因:18年工资调整,单位人员工资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61714元,增加了50%,(增加原因:农村基层党组织扶贫助残工程支出及残疾人养老保险费用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791279元,增加了40%,(增加原因:办理残疾证打印支出及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资料等)包括办公费29653元,印刷费53892元,水费5580元,电费949元,邮电费2551元,差旅费35498元,维护费193140元,租赁费6500元,会议费45908元,培训费114800元,专用材料费18000元,劳务费196740元,其它交通费5627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11798元。 资本性支出43743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和办证设备。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三公” 经费支出20000元,因公出国(境)支出 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0000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2017残联配备复服务流动车一辆,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为听力、肢体、视力、智力、等残疾人提供入户筛查服务并及时记录残疾人筛查信息;康复指导和回访,助听器验配、耳膜制作取型、人工耳蜗调机及更换电池,残疾人辅助器具配送及维护、调试等;采集残疾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残疾人办证服务;开展残疾人摸底调查,进一步摸清残疾人数量和需求服务信息;残疾人需求的其他服务等。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759875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5640元,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无障碍改造支出652035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2200元。  

  七、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决算总额1035293元,全部为办公设备采购和办证设备采购。    

  八、本单位国有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有资产总价值为287296元。无形资产包括房屋50000元,其余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1、通用设备17件,价值2154514元;2、家具用具20件,价值21845元。   

  九、本单位无下级决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十、我单位没有重点项目,所以没有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 财政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9.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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