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57—1985年的29年中,全县平均降水量532.1毫米。降水量的地区分布、年际分配和季节分配极不均匀。东部多于中部,中部多于西部。东部和西部年降水量相差约150毫米左右。多雨的1964年,全县降水达781.9毫米;少雨的1965年仅为317毫米。全年降水高度集中于七、八、九月三个月,降水330.8毫米,占年降水量的62.17%;而春季和冬季却风多雨雪少,十二、一、二月这3个月的降水量只有13.9毫米,仅占年降水量的2.61%。
在29年中,有4个年度,(1965、1970、1972、1982)降水量317—400毫米,频率为13.8%;有8个年度(1957、1960、1968、1971、1974、1981、1983、1984)降水量401—500毫米,频率为27.6%;有9个年度(1962、1966、1975、1976、1977、1978、1979、1980、1985)降水量501—600毫米,频率为31%;有4个年度(1959、1967、1969、1973)降水量601—700毫米,频率为13.8%;有4个年度(1958、1961、1963、1964)降水量701—781.9毫米,频率为13.8。
各种性质的降水天数:小雨(0.1—9.9毫米)年均出现86天;中雨(10.0~24.9毫米)年均出现17天;大雨(25.9—49.9毫米)年均出现6天;50毫米以上的降水每年平均出现1至2天,发生在六至八月间。
降水间隔最长的是:1963年11月27日—1964年2月18日,84天之久没有最大降水强度:1963年8月28日20时52分—29日20时52分,24小时降水积值142.9毫米;1969年7月27日2时41分—3时40分,1小时降水积值45.7毫米;1968年7月20日17时30分—39分,10分钟降水积值15.4毫米。 全县年蒸发量1799.2毫米,为年降水量的2.88倍。四至七月蒸发强度最大,月蒸发量在200毫米以上,六月份蒸发量达302.8毫米;一月和十二月份蒸发最少,月蒸发量分别为42.2和43毫米。 |